為保護兒子並讓自己終止繼續擔憂,我只好出面找小縈談話,我稱讚小縈反應快、口才佳又能勇敢維護自己的權益,如果好好用功讀書一定是律師人才作為開頭,並希望她下次對我兒子不滿可以直接告訴我,如果再拿刀子追殺別人,搞不好不小心跌倒自己會先被刀子刺傷,而且他爸爸只認識警察,我們連檢察官、法官、民意代表都有不錯的交情,何況就算正當防衛過失傷人,也不一定無罪,還有無故攜帶器械,也是違法,而且我兒子經公立醫院鑑定為注意力不全症候群,持續治療中,情緒障礙也是症狀之一,學校甚至校長都知道,妳想妳還要繼續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嗎?妳確定爸媽保障得了妳的行為嗎?雖然這樣的說詞有點太重,但至少從那天起她就沒再對我兒子亮過刀子;但要求老師請家長協助不要讓小縈帶刀子來學校,依然得不到善意回應,我到學校時仍可瞥見那支刀子躺在鉛筆盒裡。我真的不明白,很少有小孩子見到受害人家長,可以氣定神清的答辯,而家長也可以對老師的建議毫不回應的。
在一次要前往籃球場的路上,老師還在教室等動作慢的小朋友,我則跟在隊伍的最後面,隊伍前因推擠,有人撞到小縈,小縈馬上拿起保特瓶打碰到她的小朋友的頭,有個女同學出聲主持公道,小縈立即撿了一塊不小的石頭,正準備砸向多事者;幸而我衝向前去抱住她,並請小朋友去學務處請求協助,看小縈個子瘦小,但她一邊喊著:「我要打死妳們!」一邊扭動身體想掙脫我,連我都招架不住,幸而救援來得很迅速,本來企圖打人的小縈,馬上迅速的把手上的石頭丟往遠處,還在辦公室告了我和老師一狀,是因為我們不在場,她才用她的方法解問題。
事後我問小縈,如果當時真的打傷了同學怎麼辦?她冷冷的回答我,她未滿十四歲不用負刑事責任,就算會被判刑,她還是要打死她們;談了很多在心理上該承擔的罪惡感,及其他同學的媽媽可能採取的行動,才問到問題核心,原來媽媽在家也是用打罵教育,而且是視媽媽的情緒狀況決定要多嚴厲。
我不知道碰到個性剛烈的孩子,打罵可不可以收到立即效果?但是孩子會誤以為,逞兇鬥狠是捍衛自己,及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,雖然每個這麼做的父母都說是為孩子好,可是冷靜想一想小縈的狀況是這樣嗎?
後來教育局派的輔導老師來了,老師和我商量很久要說服小縈媽媽,讓小縈接受輔導的說詞,包括輔導師是政府花了每小時1600元請來的機會難得,小縈媽媽竟回答既然那麼好,就把機會讓給別人,因為她覺得小縈不需要。
老師覺得她已經盡力了,她認為甚麼樣的家庭教育就會有甚麼樣的小孩,我的小孩將會因為我的用心,越來越好!這是老師對我們的肯定與祝福!
轉學後過了好幾個月,兒子得到新學校老師很多肯定與讚美,真的越來越好;但是有時想起小縈,心中還是會有一絲淡淡的惆悵與惋惜。
20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
我要打死你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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