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懂,我國中畢業就離開家來到台中求學,所有正常年輕人該會的生活自理能力我都得心應手,為什麼除了台中,她哪兒都不能去?不能選擇自己愛念的書,做愛做的事,連外出的理由都不能老實講;甚至就業都得聽任父母的安排,雖然陸陸續續給了她很多觀念,但我看助益不大,只造成她內心更大的衝突及矛盾,可惜!
就這樣我們一起度過六年純真的朋友關係,她也考上大學夜間部,我們彼此了解也無話不談,而那年時我的女友,竟為了成全父母的心願,求我讓她處理掉腹中屬於我們的小生命,投入另一個外在條件都不如我的男人懷裡。
那是我為我殘疾的腳,第一次恨我的父母,也第一次忘了偽裝我的堅強,雖然以最平淡且事過境遷的語氣告訴她這件事,但講到那期待已久,我認為是婚約籌碼的生命就這樣消失了,想起女朋友蒼白的軟弱的樣子,我忍不住在她面前大哭,直到她送我上床,為我打理一切才離開,躺在床看著當初為營造夫妻臥室氣氛,才請人設計的彩色琉璃天花板,我好怕一個人面對接下來的黑夜,想讓她留下來,又怕對她不公平,就這樣睡睡哭哭直到天色翻白,可能是精神不濟,下樓時竟滾了下去;忍痛爬到電話邊叫了救護車,等腳動完了骨折手術,晚上怕她找不到我會心急才撥了電話通知她,我不知道她怎麼通過父母那一關,但接下來我每天有了魚湯、雞湯和海鮮粥,看著她已留長的頭髮,變姣好的身材,細心而熟練的照顧我,雖然只在每天下班後一兩個小時可以見面,但對二十三歲的她,我竟有全新的感覺。
……待續。
20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
簡老師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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