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12日 星期日

從生命價值談愛的給予

你的生命價值是由什麼來定義?
大部分的人是相較於對他人的貢獻度,
也就是,終其一生只為了博取別人的肯定,
說得崇高一點、是在人世間遺愛多寡;
如果單純的想活得特立獨行,
少盡一點道德標準下的義務,
或不努力阿諛的經營人際關係,
那蓋棺論定時、
告別式的場面,
鐵定不那麼樂觀。
所以很多人為了省事,
終其一生帶著面具漠視自己內在的感覺。
為什麼?
怕的是害怕離群索居時寂寞來襲、
怕的是兩眼一閉時不勘入耳的批判,
無力反駁!

但丁.<神曲><地獄篇>:愛.不容許那被愛的從愛中解脫。
所以,我們常給予或接受了非自願性的愛,
也為了這樣有殺傷力的愛,
被綁架、桎梏,
難以掙脫,
最悲哀的是到臨終才敢正視,
拿掉現實社會認定的身份認定後,
竟無法定義所來為何?
我究竟是誰?

以前我有一個胃癌個案,
一輩子不管成就多高,
都把人生焦點放在對父母愛的渴求上;
雖然醫療束手無策後,
也用邏輯推衍出應該要脫離這樣的生活模式的道理,
無奈
從小的倫理道德教育,
社會的輿論力量,
卻又讓他微弱的反抗行為,陷入更龐大的罪惡懲戒深淵。
即使已失去了十二指腸與胃,
他仍找不到不受父母牽制的立論勇氣,
我花了許多時間與精力,
卻無法協助他切斷那緊緊相連的臍帶,
無法讓他接受虎毒不食子的論調有誤,
和父母不適當的愛會傷人的可能性,
他自責的程度大到:
意圖效法挪吒把骨肉還給父母的尋短見方式。
無能為力的我,
最後被迫接受尊重他靈魂的選擇,
默默的給予祝福!

與他的因緣際會卻在我的內心發酵,
在身為母、為師的角色上,
我用更具同理心,
更不被傳統束縛的方式,
去付出對方所能自在的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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