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特教班的課,
出現了一些狀況,
引發我去深思,
特教教學只給予自由快樂,
行得通嗎?
特教生的生理發育、
其實和同齡的一般孩子差別不大,
也有情竇初開的情感流露,
他們卻表現的較自然,也不會遮遮掩掩,
要察覺誰和誰是一對,
並不用特別探究。
兩情相悅是最美好的事,
但往往會有無法對上頻率而衍生干擾的事件,
單純的就妳追我逃,
棘手是上我的課時無法跟心儀的人坐在一起、
有學生因此鬧情緒,
無法好好畫圖;
曾因為這樣,
我保留了D在繳交圖畫時本來會有的獎勵餅乾;
雖然D沒大吵大鬧,
我也言明下一堂課有了進步,
就會一次得到兩份獎勵品,
當時心中確實有些不忍,
害怕抹殺了學生在繪畫上的樂趣。
還好下一節課D有了改善,
我也實踐了對他的承諾;
但隔周一樣的問題又發生了,
而且D為了要用我買去的新水彩,
還抱怨家裡的水彩不好,
最後更把自己帶去的水彩丟在資源回收桶;
當然這堂課D又沒得不到我的巧克力,
不滿就直接顯現在臉上,
下課時連再見都沒說、就一溜煙跑走了。
另一個狀況則是L,
因為我給的零食量與他想要的量可能有落差,
所以學生投訴餅乾被L搶走了、
面對同學的抗議他一點歉意也沒有;
仍我行我素的吃個不停的,
也不知他是不是不懂?
本周也許是L的鄰座沒巧克力可讓他多吃,
當我轉身協助其他同學收拾水彩用具時,
一回頭發覺L已把我放在教師坐位上的皮包拉鍊拉開,
正專心的翻找著。
我喊了L 、他也是一點難為情的樣子都沒有,
「如果沒有經過別人同意不能動別人的東,
因為別人可能因為丟掉東西,送你去警察局,
這樣你就看不到你爸爸媽媽了,知道嗎?」
「小偷!」L笑笑的回答我,
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了解這樣的道德標準,
或這兩個字的含意。
想起在黎明上課時,
班導為了一個唐氏症學生、故意都不按我規定的題目畫圖,
而責備那個學生,
我看到那個學生都快掉淚了,
有些不忍;
我心中偷偷發出「我的課只要快樂、不要有約束!」的抗議聲;
直到班導解釋,
他們這樣的孩子智能雖不足,
但加上足夠的訓練與願意服從,
是可以從事一些簡單的勞力工作,
來養活自己。
所以,讓她們遵守團體的規定是相當重要的。
走在學校綠蔭扶疏的長廊,
想著T對我彌補母愛的依賴,
想著D的情緒,
還有L除了這個他名之為小偷的行為外,
總要有下指令才有動作,
甚至敷衍了事的毛病………。
如果是普通的孩子,
我一定會用較堅持的方法糾正,
但對特教生,
我卻會探索太多他們從小到大受到誤解,
或錯誤教育方式累積下的傷害,
不斷的希望同理他們。
我變得好為難,
不知道下一堂課我是否能單純的只希望他們快樂,
上課不要求規矩?
對這些不是給愛就會解決的問題有點兒灰心之餘,
又想到:
也許這些問題的出現是考驗我、而不是他們?
該不該無論他們做了甚麼事,
我都本著愛他們的初衷包容與寬恕,
並不因此降低教學的熱忱或放棄對他們的關懷?
想起好久以前的廣告詞:
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?
也許所有的執教者與父母都該自問:
『甚麼愛才是真愛?未來不會變成害?』
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
愛或害?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